事 项 |
负责承办科室 |
办理程序 |
政府采购 |
采购管理科 |
申报及审批。单位需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时,到政府采购管理科领取、填写、报送《汉中市政府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政府采购管理科进行审核并负责按局内部审批程序办完一切审批事项后,通知采购单位,并将已审批的政府采购项目下达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项目资金结算。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结束,组织验收后由中标供应商到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政府采购资金结算书》,经政府采购管理科进行复核后到国库科办理资金结算。 |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审核 |
综合科 |
一般收费票据。1、凡纳入收费统管单位领购票据,凭《收费许可证》到综合计划科填制《领取行政事业性票据申请书》,综合计划科进行审核。单位凭审签意见的申请书到市行政事业收费资金管理处领购。2、县区及未纳入收费统管单位领购票据,凭相关手续在综合计划科领购。结算票据领购。由领票部门根据用途提出申请,报综合计划科审核。用票部门凭审签意见的申请,到市行政事业收费资金管理处领购。 |
财政投资评审 |
经建科 |
凡财政投资的预算内外(含专项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由相关科室或单位将其概、预、决(结)算资料(并附评审申请报告)报送经济建设科。经初步审查后,统一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由经济建设科会同相关科室或单位确认后批复。 |
工资统一发放 |
工资统发科 |
经批准纳入统发的单位,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事局等人事管理部门有关手续(含干部调动介绍信、人员工资增减审批表等),到工资统发办办理有关工资统发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