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就本单位互联网专线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组织采购。依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采购管理规定,现公开发布本公告,接受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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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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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编号 |
ZCBN-汉中市-2026-0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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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互联网专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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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汉中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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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挂网公开发布、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内部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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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
互联网专线租赁服务1项:租赁互联网专线1条,带宽≥200MB,提供不少于1组免费固定IP地址;包含线路接入、安装调试、配套运维保障,提供7×24小时应急服务响应,按要求出具《巡检报告》《技术服务报告》《年终服务报告》等运维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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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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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年度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三年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整)。报价超过上述任一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资金来源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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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实行一次采购三年沿用,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费用一年一付;首年度服务期自专线开通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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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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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分包、转包 |
不允许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涵盖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且业务覆盖范围含汉中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可使用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上述许可证,但须同时提供上级机构的授权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参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选后不得转包、不得擅自分包。
(一)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二)获取方式: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到采购人办公地点领取。本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五)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2026年10月27日12时00分之前不得开启”字样。
(一)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3人以上单数),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全部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二)评审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中选候选人(有效响应不足3家时,按实际家数推荐),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选人。
(三)评审结果在本门户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选通知书。
(一)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任何代理服务费。
(二)供应商对本公告及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统一答复。
(三)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前联系采购人实地查看机房现状、现有设施设备及网络环境,采购人予以配合。
(四)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延长公告期限重新组织采购,或者依照本单位内部规定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0916-2515445
监督部门:宋老师 监督电话:0916-2514063
汉中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02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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