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29/2022-000151 | 发布时间: | 2018年05月02日 00:00 |
| 来 源: | 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南郑区多举措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保障工作 | ||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南郑区多措并举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待遇。一是明确补贴对象为全区依法选举产生的、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且健在的村支书、村主任;二是将补助标准提高为任职年限×10元的月补贴标准;三是各镇(办)上报的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的资格认定、任职年限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区综改办依据审批结果拨付任职补贴,落实工作责任;四是对全区符合发放离任村支书、村主任补贴的干部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区离任村干部1941人,预拨上半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132.2万元。
(南郑区财政局 邱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