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9/2024-000474 |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5:06 |
来 源: | 汉中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财政局 |
内容概述: | 市财政局加强“两项补贴”监管不断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
为进一步落实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不断提升补贴发放精准性、科学性、规范性水平,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兜底保障作用。近期,市财政局对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
专项监督采取全市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围绕财政资金筹措拨付、补贴对象动态管理、“一卡通”实名发放、残疾人满意认可等关键环节进行。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实施精准有力,资金运行安全规范,残疾人权益保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加大民生投入,为残疾人幸福感“加码”。自2016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省、市、县按照5:1:4比例全力筹集资金,保障足额发放。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120人/月、二级残疾人80元/人/月。
二是强化政策适配,为残疾人获得感“提速”。镇(办)每月10日前完成初审,县(区)残联每月15日前完成审核,同级民政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审定,同级财政部门每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转存个人账户,实现了从季度向月发放的突破。
三是加强监督力度,为残疾人安全感“守门”。残疾人证件办理、残疾等级变更、基本生活状况及享受其他社会保障等情况实施动态调整,社区(村)民政信息公开栏及时公示,确保应享尽享、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同时,严防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残疾人保障公平性有效维护。
财政管理和风险监控科 韩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