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9/2024-000471 |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7:29 |
来 源: | 汉中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财政局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度 |
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近日,汉中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推行该承诺制后,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即可免于提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等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适用于所有参与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此项工作是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和实践,解决了企业为开证明多头跑、花费多的问题,也有效减少了因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瑕疵导致的无效投标,进一步节约评审时间。
(采管科 王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