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9/2025-000373 |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 17:05 |
来 源: | 汉中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财政局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
根据中共汉中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汉办字〔2021〕39号),为全面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公开如下。
1. 负责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预算。
2.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政策,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有关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3. 推动采购人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采购力度。
4.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5. 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6. 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7.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资环科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