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产业发展基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切实解决产业发展基金绩效评价管理评准评实难、考深考细难、定性定量难“三难”问题,我局积极赴省财政厅、省财投学习调研,同时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在我省率先探索建立《汉中市产业发展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基金投资运作依法合规、使用规范和安全高效。
一是细化评价指标夯基础。针对我市产业发展基金存在的基金运营不规范、投资效益不及预期等难点堵点问题,将评价标准落实落细到产业发展基金管理的全过程,细化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1个三级指标,完善绩效管理及评价,建立可执行、可量化、可监督、可评价的考核评价体系,为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明确考核方式提效能。采用定量分析评价为主,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可量化指标如财政资金放大倍数、市内投资比例等评价指标,采用定量的考核方法,制定任务指标和对应的考核分值,使评价结果由主观随意趋向客观标准。针对基金日常管理等无法量化的指标,采用立体考核方式,从多角度多层次对其进行定性评价。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两种方法进行合理有效的综合,及时跟踪掌握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经营情况,保障基金发挥资本放大和招商引资的作用,做到对产业发展基金的主要参与主体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促保障。把评价结果作为基金后续调整出资、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并与基金管理费支付和基金公司高管薪酬等实质性挂钩,强化考核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坚持奖优惩劣,让绩效评价由“软指标”变成“硬杠杠”,充分体现绩效管理的正向激励,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有效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基金科 侯葛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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