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和我办2月21日下发的《关于开展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申报的通知》(汉农改办发〔2022〕1号)精神,采取镇村申报、县区推荐、市级评审的方式,在西乡、勉县、略阳、镇巴4个县区申报的美丽乡村中,经过6月21日市综改办项目评审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3个美丽乡村建设申报村给予资金支持,公示如下:
名次 |
县 区 |
镇(办事处) |
村(社区) |
备注 |
1 |
略阳县 |
白水江镇 |
甘溪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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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勉县 |
勉阳街道办 |
西坝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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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镇巴县 |
兴隆镇 |
水田坝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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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汉中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7月6日
来信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文庙巷7号市综改办
邮编:723000 受理电话:0916-2514296
汉中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2022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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