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2020000349 | 发布时间: | 2020年09月14日 13:32 |
来 源: | 汉中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财政局 |
内容概述: | 对政协市五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函 |
对政协市五届四次会议第39号
提案的答复函
市政协经科委:
您委在政协市五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加大支持力度助力全市小微企业应对新冠疫情冲击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涉及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市政府出台了《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财税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的措施》(汉政发〔2020〕4号),其中: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财税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的措施第6 条明确要求:“对旅游、住宿、餐饮、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第三产业行业企业,在疫情期间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县区留成部分,财政列支返还支持企业发展”。第8条明确要求:“对租用企业(房东)经营用房的,鼓励营业用房业主(房东)与承租方共度时艰,协商减免缓企业(个人)租金,对疫情期间就房租缴纳的税收(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市县区财政根据房租减免税凭据给予补贴”。
《措施》第3条也明确要求:“通过市上已经设立的纾困资金,给予困难企业低于一般纾困资金委托贷款利率的优惠利率贷款;对存量纾困项目不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续贷。同时,采取市县联动使纾困到位资金达到2亿元,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先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等临时性纾困帮助;实施“一企一策”,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融资需求对接,借助汉中市金融超市服务平台帮助重点企业利用多元化金融工具缓解融资压力和流动性压力”。同时,制定了《汉中市地方金融机构使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贴息补贴办法》,对汉中市地方金融机构使用人民银行再贷款,给予1个百分点贷款利息补贴,支持企业破解“融资难”的问题。
按照市政府《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财税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的措施》的相关政策措施内容,结合中央及我省出台的相关财税支持复工复产措施,我局编印了《财税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有关政策要点》宣传册3000册,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实地发放等方式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各类企业进行了广泛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20年2月25日,又向市直相关单位印发了《关于落实财税保障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函》(汉财建函〔2020〕13号),明确要求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做好财税保障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财税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见效。截至目前,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金额11.2亿元;本地金融机构累计发放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贷款41.5亿元;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免电费2735余万元,租金5600余万元,免抵退税2.42亿元;全面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缓、延”政策,已累计减免社保费5.23亿元惠及全市3309户企业37万人,为105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基金2348万元。
按照市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稳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9〕18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汉政办发〔2019〕15号)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促投资稳增长的二十二条措施》(汉办字〔2020〕19号)精神,我局先后下达大中型连锁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生活物资保供企业补助资金220万元;下达粮油储备调运、商贸流通物资保供、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产能提升、城市公交政策性运营补贴财政补助资金1371万元;下达消费促进季活动电子消费券补助资金500万元;拨付促投资稳增长奖补资金6172万元,并已通知相关企业在汉中市金融超市兑付奖补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局联系。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
汉中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刘旭 电话:252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