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7月29日 10: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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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和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市资金处牵头组织开展2020年汉中市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并于近期推动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一是强调公开及时性。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限时公开预算信息,在批复部门预算之日起20日内,督促所有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二是落实范围明确性。依照有关工作要求,在所有预算部门和单位(除涉密单位外)均公开预算的基础上,公开专项业务经费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是公开内容全面性。相比上一年度,增加了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目标表的公开,并进一步规范名词解释。继续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等重要信息。
四是促进平台规范性。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并按照类别、年度对公开内容进行设置,编制预算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实现预算公开规范和透明。
(市资金处 董子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