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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扎牢篱笆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
2020-08-0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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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工作,关系到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影响退休金及时足额发放,是“三保”工作的重要内容。近日,南郑区财政局联合税务局,制定了养老金征缴“红黑榜”制度,从今年7月1日起,严格实行奖励惩戒措施,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申报缴纳。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各部门各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配套部分缴纳的责任主体,对缴纳工作负全责,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与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督促指导,确保缴纳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严明政策要求。对单位未按时申报计划或缴费,形成的利息费用,由单位或责任人自行承担;如不及时缴纳,则会加重单位不必要的行政成本,挤占其它费用。因养老保险未及时、足额申报缴纳造成单位职工不能正常退休的,后果由单位自负。

  三是严格追究责任。按照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属于人员经费,财政足额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单位未及时申报形成的当年人员经费结余,财政年末将收回,下年度不再安排并扣减下年度养老保险预算配套数。

  四是加强惩戒考核。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缴纳“红黑榜”通报长效制度次月上旬将对上月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红黑榜”通报,进度前十的进红榜,进度靠后或未缴纳的列黑榜,对连续2次或累计3次进入黑榜的单位,从下月起停拨公用经费,同时在下年度扣减单位公用经费额度,并将缴纳情况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的内容予以扣分(所属单位缴纳情况汇总计入主管部门一并考核扣分),与财政绩效考核整体情况一并报区考核办,纳入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南郑区财政局李汉域余婷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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