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渠道宣传减税降费相关文件规定,对涉及的执收单位及时沟通告知,做到明白收费、令行禁止。二是组织专人对涉及减税降费的执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做到该减则减、应降则降,强化监督稽查管理。三是不定期开展票据使用情况清理检查,督促执收单位认真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日常票据管理。从2018年4月1日起,执收单位县公安局年度内共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3687件,按照规定未收取任何工本费,落实降费金额73740元。
(勉县财政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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