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9/2024-000366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 10:17 |
来 源: | 汉中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财政局 |
内容概述: | 市财政局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营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行政处罚事项管理权限,于近期印发了《汉中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
裁量基准共涉及由财政部门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部法律法规,对52类行政违法行为分别按照轻微、一般、严重三种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行政处罚标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违法行为时规范有序,实现了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发挥行政处罚的教育引导作用,对不予处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等裁量阶次,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法规科 谭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