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9/2025-000221 | 发布时间: | 2025年03月03日 14:18 |
来 源: | 汉中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财政局 |
内容概述: | 我市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
日前,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继续提升“三个服务”、降低“六个成本”工作要求,向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发出《关于提前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提醒函》(以下简称《提醒函》),各级预算单位2025年全年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3月31日。
《提醒函》明确,除涉密项目或因无法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外,各级预算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均应于采购活动开始前,在财政部指定唯一官方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陕西分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
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是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落实突出“五个生态”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