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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财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26日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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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1年,汉中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围绕“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促事业进步”的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事项,为实现“阳光财政”做出了积极贡献。去年,汉中财政主动发布信息289条,其中财政政策31条,工作动态和经验总结164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全员参与。一是抓组织保障。为了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2011年成立了财政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专门为政务公开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法规税政科负责财政法律法规制度的政务公开工作,预算科负责财政业务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二是抓思想动员。为了牢固树立财政部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明确年度财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并下发各科室执行。三是抓学习提高。坚持每周一例会学习,重点学习中省市有关财政方面的方针政策,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坚定性。 

  二、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以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为重点,坚持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财政数据、业务流程、人事管理、政府采购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财政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以及政府采购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财政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初步建立了财政信息披露制度。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每一次招标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要发布公开招标采购信息,从招标公告、补充公告、到中标公告等都要登录上网,不断提高采购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开展。 

  三、加强载体建设,提高公开效果。由机关各科室对照各自职责范围,全面的梳理公开的事项和行政职权事项,在梳理的基础上确定编制出政务公开目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最后以局统一汇总编制成册。对于公开的项目严格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对内容审查,防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项目公开。对各科室职能职责、办事流程等进行上墙公示。 

  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方面是一些科室还没有从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群众权益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是对信息属性界定、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的钻研还不够深入。2012年,我们将不断强化财政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深化公开理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快推进财政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主办单位:汉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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