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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四加四减"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索  引  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0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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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市财政局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着眼“四加四减”,落实财税措施,全力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加大减税降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对参与重点防控物资供应和公益性捐赠的企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税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纳税的企业,可以申请调整2020年度纳税定额和延期缴纳税款。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在疫情期间减免3个月房租;工业园区对区内企业房租、物业费等减半收取,对减免部分支持企业优先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财政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融资压力。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贷款,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利率的50%给予贴息通过汉中市纾困专项资金,给予困难企业低于一般纾困资金委托贷款利率的优惠利率贷款对存量纾困项目不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借助市资信融资担保公司融资平台,降低反担保要求,减免担保费用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0.5%,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1%对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可缓交担保费 

  三是加大收入返还,减轻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对重点防控企业生产防护物资产品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县区留成部分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第三产业企业,疫情期间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县区留成部分的财政列支返还,减轻企业运营成本,支持企业发展。 

  四是加大财政补贴,减轻企业流动性资金压力。通过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技术改造和产能提升项目,其疫情期间购置的关键、核心设备,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城市公交及城乡班线,根据受损情况,依据补贴标准给予财政补助猪肉、储蔬菜备、粮油调运投放等承办企业的冷藏储备、运输装卸、检验检疫费用,给予财政补助;减轻企业的流动性资金压力。 

  (经建科  刘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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