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202000028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来 源: | 经开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9月08日 15:51 | |
内容概述: |
按照《汉中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十条措施》,为全面提升各部门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积极性,经开区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消费扶贫落地见效。一是印发了紧急通知,制定了部门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流程图。二是协调各预算单位工会按照工会经费节日慰问30%的比例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条件许可的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直销直供关系。三是推动经开区单位食堂和干部个人积极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现爱心消费与贫困户脱贫需求精准对接。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定期检查通报各部门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营造经开区消费扶贫浓厚氛围。
(经开区财政局 马龙、司宏、焦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