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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6年06月22日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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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的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地提供核算信息,根据《汉中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汉中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实施办法》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办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结算业务。
第三条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承担的核算工作任务,设置相应的核算工作部门,配备核算人员,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第四条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管理会计档案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第五条 会计科目的设置
科目编号
(一)资产类
101
(二)负债类
201
202
203
204
(三)收入类
301
302
303
(四)支出类
401
第六条 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归集、记录、结算的非税收入款项及其形成的利息收入。
2、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开户银行帐号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每日银行传来的电子收款信息入帐,根据收入明细信息自动生成记帐凭证。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日清月结并定期与银行对帐。
3、收到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 “非税收入”等有关科目;支付银行存款,借记“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非税收入管理局银行存款数额。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 应缴国库款
1、本科目反映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规定应划缴国库的非税收入款项。应缴国库收入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法院、公安、计生、环保四系统的收入,罚没收入等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国库的款项。
2、结转应划缴国库的非税收入款时,借记“非税收入支出---上缴国库支出”,贷记本科目;划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
第202号科目
1、本科目反映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规定应划缴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款项。应缴财政专户收入包括: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利息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等按照规定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款项。
2、结转应划缴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款时,借记“非税收入支出---上缴财政专户支出”,贷记本科目;划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
第203号科目
1、本科目核算应拨付给各执收单位收费的成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证照工本费支出,给其他合作单位的分成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2、月末,根据非税收入管理局相关科室核定的成本性支出明细表核拨各相关执收单位。结转返还成本时,借记“非税收入支出---成本返还支出”,贷记本科目;核拨执收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拨未拨数。
第204号科目
1、本科目核算交警、运管系统应上解省级的非税收入分成
款。
2、结转应上解省级分成收入时,借记“非税收入支出---上缴上级分成支出”,贷记本科目;上划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
3、本科目按上解部门登记明细帐。
(三)收入类
第301号科目
1、本科目核算非税收入管理局收到的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收益、其他非 税收入等六类非税收入款项。
非税收入款项包括:本级执收单位征收并已确认为本级非税收入的款项以及上级返还、下级上解并已确认为本级非税收入的分成款项。
2、本科目应按非税收入的类别设置明细帐。
3、确认为本级非税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税收入支出”科目。
第302号科目 待定非税收入
1、本科目核算非税收入管理局收到的待结算的收入。包括暂扣款、预收款、保证金、待处理款项和待分成款项。
2、本科目应按收入性质设置预收款项、待处理款项明细科目。
待定非税收入---预收款项,记录执收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预收的暂时不能确定为非税收入的有关款项。如:诉讼费、暂扣款、保证金等。
待定非税收入---待处理款项,记录一般缴款书信息不全或未使用一般缴款书缴入的款项。如:异地汇款等。
3、收到待定非税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退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确认为非税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税收入”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和确认的收入。
第303号科目
1、本科目核算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收到的银行支付的利息收入以及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2、确认收到利息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确认结转手续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季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税收入”。本科目按季结转,季末、年末贷方余额为零。
(四)支出类
第401号科目
1、本科目反映非税收入的支出款项。包括成本返还支出、上缴国库支出、上缴财政专户支出和上缴上级分成支出。
2、结转非税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年终结转时,借记“非税收入”,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成本返还支出、上缴国库支出、上缴财政专户支出和上缴上级分成支出设置明细科目。
第三章
第七条 非税收入报表是反映本级非税收入执行、收缴情况书面文件。 分为非税收入月报表(表一),非税收入收支表(表二)。
非税收入月报表(表一),是反映本级各执收单位各类非税收入计划及完成情况的报表。非税收入收支表(表二)是反映当期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成本支出和上缴国库、上缴财政专户及上缴上级分成款项的报表。(表样附后)
第四章
1、收到本级执收单位征收开具《汉中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信息齐全、确认为非税收入款项:
借:银行存款
2、收到本级执收单位征收的预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待定非税收入--预收款项
3、预收款项确认为本级执收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
借:待定非税收入--预收款项
4、收到待处理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待定非税收入---待处理款项
5、待处理款项查清后确认为本级执收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
借:待定非税收入---待处理款项
6、收到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7、支付银行手续费、帐户管理费等:
借:利息收入
8、季末结转利息收入:
借:利息收入
9、办理退付:
借:待定非税收入---预收款项
10、按月结转应划解国库、财政专户、需拨付成本支出的非税收入
借:非税收入支出---成本返还支出
---上缴国库支出
---上缴财政专户支出
---上缴上级分成支出
贷:应返成本款
应缴国库款
11、 划解、返还非税收入款
借:应返成本款
应缴国库款
贷:银行存款
12、年终结转当年非税收入和支出:
借:非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