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9/2024-000475 |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5:07 |
来 源: | 汉中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财政局 |
内容概述: | 发挥财政职能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今年,按照“省级选县、县级定村”的原则,市财政局及时下达西乡县和镇巴县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3500万元,以每个扶持村70万元的标准,共支持50个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始终坚持做到“三个严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监管等工作。严格项目审核,配合做好扶持村的审核和发展项目的审定,扎实落实相关政策;严格预算执行,及时下达中央财政资金,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拨付报账流程,确保扶持资金安全使用;严格监督检查,对中央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强化资金监管,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和农村宅基地管理等专项督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