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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脱贫信息(18期)
2020-11-18 15:53
来源: 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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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指导意见》

进一步规范村级委托代理记账工作


脱贫攻坚战实施以来,我市为防范村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透明度,解决好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从2018年起在全市范围推行村级经济组织代理记账工作。经过两年多的运行,逐步化解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包包账等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资料缺失、账实不符等常见问题,但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记账工作监管责任、委托方和代理方权责不明晰、会计制度执行、代理机构选择、考核和代理费用结算不规范等问题,常在历次脱贫攻坚巡查、督导、考核中作为问题被要求整改,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各方职责,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办、市审计局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政策制度,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委托代理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村级经济组织委托代理记账适用的会计制度、记账内容和范围;二是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以及代理服务的质量标准进行了严格界定;三是明确了代理记账工作的监督机构、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四是对代理机构选择、经费保障、绩效目标、代理合同与费用结算、公开公示、资质备案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受到省审计厅等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南郑区强化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为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南郑区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压茬推进,从确定扶贫资产所有权、规范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监管权、严肃处置权等关键环节入手,不断探索扶贫资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根据省市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及时制定并出台了《南郑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南郑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南郑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等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为镇()、贫困村开展扶贫资产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是对于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金融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部门帮扶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支持用于攻坚形成的资产全部纳入扶贫资产管理范围,实现了扶贫资产管理全覆盖。

三是围绕扶贫资产核实确认、权属界定、登记移交、建立台账、运行管护、收益分配、产权处置、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统一口经,明确流程,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面、准确反映各年度各类扶贫资产基本情况。

四是合理划分了行业部门、镇(办)、村职责分工,明确了扶贫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运营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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