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02月15日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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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272号)、《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277号)、《关于下达民政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59号)、《关于下达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131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卫计委《关于下达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177号);汉中市财政局 汉中市民政局 汉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下达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社﹝2018﹞288号)、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社会救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社﹝2018﹞294号)共下达资金12518万元(不含中省直接下达省管县资金),其中:中央资金9131万元,省级资金3087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各项补助支出。现公告如下,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