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02月15日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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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汉财办社﹝2017﹞95号),陕西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318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116号)、《关于下达民生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2018年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54号);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社﹝2018﹞57号)、《关于下达专项经费的通知》(汉财办社﹝2018﹞156号)、《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社﹝2018﹞271号)、《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社﹝2018﹞284号)共下达资金146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610万元,省级资金6万元,市级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现公告如下,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