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02月15日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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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村医基本医疗服务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276号)、《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299号);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村医基本医疗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社﹝2018﹞42号)。共下达资金6473.34万元(不含中省直接下达省管县资金),其中:中央资金3352.05万元,省级资金2745.29万元,市级资金376万元,专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现公告如下,详见附件。